基金全称 | 长城鑫利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 ||
基金代码 | 015992 | 成立日期 | 2023-02-17 |
基金经理 | 邹德立 徐涛国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 |
管理费率 | 0.2 % | 托管费率 | 0.05 % |
销售服务费率 | 0.2 % | 基金类别 |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
投资目标 | 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中短期债券为剩余期限不超过3年(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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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中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为实现本基金投资目标,采取如下投资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2、期限结构配置 3、类属配置策略 4、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息差策略 6、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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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期 |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0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后的第3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后的第60天(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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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期 |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
重要提示 | 销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