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城中小300A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2017-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1月26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长城久兆”,交易代码:162010)和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简称“中小300A”,交易代码:150057)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本次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7年2月6日中小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7年2月3日的中小3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中小300A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情形,2017年1月26日的收盘价为1.225元,扣除第五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为1.167元,与2017年2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一定差异,2017年2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