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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恒泰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常见问题

2020-9-22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代码是多少,最低认购金额是多少,发售多长时间?

答: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代码009436,认购起点1元,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2日发售。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拟任基金经理是谁? 

答:拟任基金经理: 蔡旻先生,男,厦门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经济学学士及硕士。2010年4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2020年8月至今任“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经理。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三年持有期如何界定?

答: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年持有期起始日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4、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5、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到期后如何转型?

答:在目标日期2040年12月31日次日(即2041年1月1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2041年1月1日起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长城恒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按照前述规定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及变更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转型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三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三年持有期限制。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持有时间如何计算?

答:基金的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者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起至赎回申请确认日(不含)止。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什么时间可以赎回?

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认/申购费率如何收取?

答: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2%

100万元(含)-300万元

0.6%

0.8%

300万元(含)-500万元

0.4%

0.5%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注:上述认购/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何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续持有期(天)

赎回费率

1-6

1.5%

7-29

0.75%

30365

0.5%

366及以上

0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赎回的确认时间和到账时间是多久?

答:本基金赎回后T+3交易日确认交易结果,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在T+4交易(含)及时通过所办理业务的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赎回款项T+8交易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投资人可于T+8交易日(不含)查询赎回资金到账情况。

 

认购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资金扣款成功是否代表认购申请成功?

答: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募集期内能否撤单?

答: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购买之后能办理转托管吗?

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什么?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m+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n,[m,n]根据时间渐变调整。m,n的值见下表:

时间段

m

n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0%

50%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49%

51%

2031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43%

57%

2036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

36%

64%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是?

答: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投资范围是?

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投资比例是?

答: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根据长城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权益类资产中投资于医药、消费、信息技术三大类行业的指数基金或策略指数基金的资产净值占比不低于权益类资产的80%。

本基金各个时间段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

权益类资产比例下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0%

35%

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59%

34%

2031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

53%

28%

2036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

46%

21%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是?

答: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1.市场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市场价格可能会因为国际国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和市场流动性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从而产生市场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证券发行人经营风险等。

2.管理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选择基金构建组合的时,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2)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资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流通受限证券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或无法以公允价格交易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此外,本基金投资范围还包括流通受限基金、流通受限资产。对于上市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其他流通受限资产而言,由于流通受限资产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无法变现造成潜在流动性风险。

(3)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拟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面临债券所需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外,还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有风险:提前赎回或延期支付风险,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5)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因此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在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三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6)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随着本基金目标日期的临近,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逐渐下降。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首先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一是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二是由于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其次,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在于:一是本基金随着目标期限的接近而相应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以逐步降低组合的整体风险,配合投资人实现到期目标的投资策略可能使基金表现在特定时期落后于市场或其他基金。二是下滑曲线调整风险。因基金管理人根据长城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计算本基金下滑曲线,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相关的输入参数会发生改变,基金管理人会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6.其他风险: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运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7.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销售,但是,基金并不是销售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销售机构担保或者背书,销售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3)本基金“养老目标”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长城恒泰养老2040三年混合FOF基金的投资策略?

答: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根据长城目标日期型基金下滑曲线模型进行动态资产配置,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目标日期的临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持续递减,投资于非权益类资产的比例持续增加,从追求资本增值为主逐渐转变为追求当期收益为主。该模型采用动态最优化方法,依据投资者风险偏好、收入状况、退休年份、退休支出要求,各资产长期预期收益率、波动性及相关性等因素,结合法规和投资约束下的各资产配置比例,合理假设投资者在不同年龄的风险承受水平,在下滑曲线基础上,控制基金相对回撤,精细挑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标的基金,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每个时期具体配置时,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在下滑路径确定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以求达到风险收益的最佳平衡。

本基金对于下滑曲线资产配置中枢的偏离原则上向上不得超过10%,向下不得超过15%。未来,若宏观经济、人口结构、技术升级等原因造成下滑曲线的发生调整,基金管理人须将调整原因和调整后的下滑曲线在招募说明书和定期报告中公告。

2.基金投资策略

在确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后,本基金将通过科学的基金筛选流程,精选基金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采用严谨的分析方法对基金进行研究,综合考察基金的指数代表性、业绩、风险、流动性、投资组合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的评价对基金进行筛选,挑选出符合该投资策略的基金。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内生性增长动力的判断,选择具备外延式扩张能力的优势上市公司,结合财务与估值分析,深入挖掘盈利预期稳步上升、成长性发生根本变化且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同时通过选择流动性高、风险低、具备中期上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动态优化股票投资组合,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集中性风险,保证股票组合的稳定性和收益性。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自上而下”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重点参考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债券进行配置。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其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长城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哪些服务?

答: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客服电话:400-8868-666,交易日:8:30-17:00人工在线;

2.微信服务:可关注公众号【长城基金】,及时了解基金动态,绑定账户后随时随地查询账户资产和交易情况;

3.短信服务:可定制免费的交易确认短信服务;

4.对账单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网站、电话等方式向基金管理人定制电子对账单。

 

风险提示: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者须理解养老目标日期基金仅作为完整的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完整的退休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购买的养老投资品等。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三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三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本基金在长城基金评级为中风险(R3)的产品,适合稳健型、积极型及激进型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人请详阅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应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本投资观点并不构成对投资者实质性的投资建议或长城基金最终的投资观点。本公司不拟就任何依赖本文观点作出的投资行为承担责任。本产品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本材料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制作,供代销机构参考,代销机构如需直接向投资者发放则应当在发送前详细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关信息,避免出现违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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