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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9-8-22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研究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7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8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城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9年8月2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8月2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8月22日

注:本基金本次仅开放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开放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 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该申购金额限制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化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300万元

1.0%

300万元(含)-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注:上述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人。

(2)特定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3%

100万元(含)-300万元

0.2%

300万元(含)-500万元

0.1%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注:上述特定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2.2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设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可以多次购本基金,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二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转入基金财产所有。

(1)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适用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转入总金额-转入总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净金额=转入总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

(2)如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3、转出基金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基金资产的标准参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基金转换计算示例

某基金份额持有人(非养老金客户)持有长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长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是1.1500,转入基金(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费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及基金转换费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100,000×1.1500=115,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15,000×0.5%=575元

转入总金额=115,000-575=114,425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0元

转入净金额=114,425-0=114,425元

转入份额=114,425/1.0500=108,976.19份

基金转换费=115,000×0.5%=575元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完成本次转换后,可得到本基金份额108,976.19份。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长城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后续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规则

(1)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各基金对赎回先后顺序的规定。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相关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可在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1、扣款日期

投资人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约定的每期扣款日进行扣款,若遇非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2、扣款金额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元,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外,还应遵循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3、交易确认

以每期有效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人可在T+2日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4、变更和终止

投资人可变更或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https://etrade.ccfund.com.cn/etrading/)以及直销中心,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9年8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进行查询。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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