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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058.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059%;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2647.05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7.647%。 上述事项的相关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已作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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