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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的通知
20051228

                证监基金字[2005]203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适应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的需要,现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7年12月18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二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试行)》(证监基字[1997]3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监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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